按照华勘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根据《华勘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天津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守安全红线,克服麻痹思想,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切实保障全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华勘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确保全队安全生产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大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队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大队经济发展部负责全队集中整治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大队班子将按照包保责任制,明确分保单位,重点督促该单位的活动落实情况。具体分工见下表:
包保单位 | 责任领导 | 包保领导 |
大队机关 | 李妍皎 |
王秋印 |
物业 | 贾树林 | |
基地办 | 李彦峰 | |
九华公司 | 梁继东、屠佳 | 王铁军 |
电子公司 | 薛子璞 | 刘利峰 |
工勘公司 | 李志军 | 韩彦伟 |
各包保领导将对重点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等进行明查暗访。各单位要按照分片包保责任制原则,明确本单位包保片区和责任人,认真研究部署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排查活动落实到位,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到位。
四、工作措施
1、提高政治认识、严守安全红线。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的认识,要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存有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加强管理措施,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忌盲目开展生产活动,要做到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清晰,整改措施清晰,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2、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管三必须”;各级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要实现全覆盖,增强各层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担当意识和安全意识,清除监管盲区,切实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部署措施执行到位,保障实施效果。
3、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野外项目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排查冬季恶劣天气组织施工防滑、防摔、防冻、防高空坠物、坠落、用电、防火等措施执行不到位;井下作业、高空作业等危险系数较高的岗位防护措施、安全操作制度、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设备维护等措施执行不到位;在交通复杂的条件下施工的项目组安全防护措施执行不到位;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等;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办公场所、实验室、单身宿舍、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食堂等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食堂燃气使用单位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办公场所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物业维修间的用电、用气防控、机械安全等方面安全。
(3)机动车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未能做到野外项目制度和管理全覆盖;冬季行车安全措施不到位,机动车管理监管责任不到位,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
(4)特种设备方面。以起重机械、钻机、高层电梯、井下清淤设备单位为重点,重点排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重点整治未定期检验、保养,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问题。
(5)化学试剂、药品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对化学用品危险性认识不足,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隐患问题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机制;化学试剂和药品购买、存放、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监管责任不到位,化学试剂和药品储存、使用、 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
五、时间计划
1、部署动员阶段:12月6日-10日。12月6日大队召开集中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议,各单位在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的同时要做好本单位的动员部署工作,确保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落实。
2、隐患排查整改阶段:2019年12月10日-2020年2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改, 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部门)、整改时限,于2020年2月1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3、信息统计上报: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每月14日、29日向经济发展部上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2020年2月15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华勘局决策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和检验标准, 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做好组织安排部署。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各级领导各负其责,根据大队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活动落实到野外第一线,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很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力度。各单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管理对象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要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要求,对违法违规问题动真碰硬,该整改就整改、该处置就处置,严禁隐患单位长期“带病”生产。要对整改问题盯住不放, 形成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4、严肃问责强化考核。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组织不力,各单位活动开展滞后的,将公开通报、点名批评;对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将约谈并通报;对由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评。